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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biwn必赢关于利用专项经费奖励学生赛事获奖及科研成绩的实施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biwn必赢

关于利用专项经费奖励学生赛事获奖及科研成绩的实施办法

为更加合理有效使用学院的各种专项经费,进一步激发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各类竞赛和科研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导和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经费来源

奖励经费来源主要为:

(一)学院社会学“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经费;

(二)社会工作本科专业“三特”行动计划经费;

(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三特”行动计划经费;

(四)社会学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经费;

(五)人口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科研平台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

第二条 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biwn必赢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励范围为学生参加的重要赛事活动所获奖项、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在读期间形成的优秀科研成果等,具体包括:

(一)高水平学术论文

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下列科研成果:

1公开发表在国内学术期刊的学术论文,刊登在中央和省级党报上的理论版文章;

2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国际国内高水平会议收录论文。

我校认定的学术期刊级别见《重庆工商大学学术期刊分类表》。内刊、E级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纳入本办法进行计算,D级及以上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按E级期刊计算

原则上学术论文应不低于3000,并在正规专业关联性较强的学术性期刊公开发表。新华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文章不少于1500字。非学术研究性质的短文、科技(电子版)期刊所发论文均不得列入学术论文奖励。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刊物正式印刷品,一律不予认可(用稿通知一律不予计分奖励)。

如有特殊情况或争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凡期刊或论文与本学科、专业无关联的,以及查重检验复制率超过30%的,一律不予奖励。杜绝经通过第三方中介发文章现象,一经发现,视为学术不端,取消奖励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挑战杯”等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

1)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以主要研究成员身份参加各类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奖、科技成果获奖、各类荣誉获奖等。

2)获奖必须满足:国家级证书上须有国务院、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相应部门公章,省部级证书上须有国家其他部委或重庆市人民政府、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委公章。

3)不符合上述印章条件的各类协会、组委会、中心等主办的全国性赛事最高按校级计分。

(三)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创新课题

1)纳入奖励范围的科研项目是指项目经费进入学校财务帐户,由学校科研处进行管理的纵向和横向项目。

2)科研项目在项目批准立项后,按立项年度和结题年度,各计一半分值。各级项目的子课题,一律不计分奖励。

3)研究生创新型课题按照校级科研项目计分奖励。

4)每位学生最多仅限计算5项科研项目(必须在申报书、结题书中有名字),科研项目类最高限制分数为15分。

 

第三条  奖励标准

100/分作为基数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基数*奖励计分。

计分标准详见附表。

第四条 奖励程序

(一)所奖励的科研成果系各专项经费建设期内的成果,原则上一年度一申报,申报时间与学院科研奖励时间一致。如,2017年申报的成果为2016121日至当年度1130日的成果。

    (二)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奖励发至项目负责人,由其进行再分配。

(三)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辅导员、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等初审,学生本人确认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评审确定。

(四)因个人原因而导致的奖励遗漏,学院不再补奖。

第五条  附则

(一)奖励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实施截止时间为各专项经费使用结束之日,若学院无后续专项经费来源,本管理办法自行结束。

(三)本办法从2017111日起执行,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由学团办、教务办、研究生教务办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解释。

 

 

 

 

附表1 论文奖励范围及计分标准表

奖励范围

计分标准

来源期刊论文

A0

150

A1

100

A2

50

A3

40

B1

30

B2

20

C1

10

C2

5

D

4

E

2

会议论文

EI收录的境外会议论文

4

EI收录的境内会议论文

2

CPCI-SCPCI-SSH收录论文

2

 

 

 

附表重要赛事活动获奖奖励范围及计分标准表

赛事类别

级别

计分标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科技竞赛、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获奖

国家级

18

16

14

12

10

省部级

10

9

8

7

6

校级

6

5

4

3

2

院级及校内职能部门

5

4

3

2

1

 

 

 

 

 

附表主持的各种科研项目奖励范围及计分标准表

立 项 级 别

计分标准(分/项)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其他

国家级

200

100

50

20

教育部

150

45

30

15

国务院各部委

50

40

25

10

省(市)级

40

30

20

5

市教委

20

15

10

2

校级

4

横向

2 /1万元(到账经费)

 

社会与biwn必赢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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